法规动态|征集保健食品新功能评价细则执行意见通知
植提桥 2024-11-27 1482
新功能意见征集:规范保健食品新功能评价,促进科学研究,确保消费者的健康需求得到满足。

文:Lisa

2024年11月20日,中国保健协会发布中保函发〔2024〕115号文,再次针对2023年8月13日公布的《保健食品新功能及产品技术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向社会广泛收集《实施细则》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建议,截止日期2024年12月15日前。

图源:中国保健协会

《实施细则》是规范保健食品新功能及产品的技术评价工作,确保满足消费者对健康产品的需求,遵循科学合理、真实可信、客观公正的原则。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提出新功能建议。

新功能建议纳入保健功能目录需通过研究和技术评价,并对新功能保健食品进行上市后评价。

《实施细则》详细规定了新功能研究、材料接收、技术评价、上市后评价等各个环节的要求和流程,以及对不符合条件的新功能建议的处理方式。

此外,《实施细则》还鼓励开展保健食品新功能研究,并为建议人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附件:1.《保健食品新功能及产品技术评价实施细则(试行)》

   2.《保健食品新功能及产品技术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建议反馈表

扫描二维码

获取《保健食品新功能及产品技术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信息

扩展阅读:

深度解读“新功能”申报的9大问题

保健食品新功能评价(试行),对行业、申报单位有哪些影响?

点击此处查看官方文件。

信息来源:“中国保健协会”


请发表您的意见(游客无法评论,请先 登录 or 注册
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
欲了解历史信息,请切换至老网站!